關於這個主題,因目前金融海嘯效應,企業多處於訂單晦暗不明的窘境,無怪乎人力派遣趨勢更加明顯,極短單的效應讓企業不得不尋求人力委外增加彈性用人策略,當然,許多運用此策略行之有年的企業體以建立相當成熟的作業流程,但多數企業還停留在摸索階段,深究其因乃在於,人非商品,不能僅以成本或效率考量,若僅以成本考量,如政府大量運用採購法將人力以最低價標方式委外,其結果為表面上成本節省了,卻創造相當多的社會問題,例舉而言,國營機構委外輸配電工程,因採價格標,結果是廠商為降低成本多數皆以租賃方式租借絕緣登高車等重要機具,人員生命安全如何兼顧,想當然耳,職災事故頻傳,讀者可至相關單位知悉了解,該國營機構蟬聯數年職災死亡率第一名,如此根本問題不改,增加稽核人員以降低職災率實為徒勞無功,粉飾太平而已。
再者,一般民營機構將人力委外時應體認最低成本為人員應得到的尊重,而非一昧要求人員降低收入,當然,企業責任與成本競爭力不易取得平衡,但過於失衡將產生更多問題耗損更多成本,筆者於此提出簡單分析供參考,或許從此角度思考平衡點將有助於勞資雙方與委外派遣公司三贏:
一勞動成本應符合法令及人員心中基本期待:筆者互動企業提出許多超限人員要求,將產生即便經濟狀況嚴峻一年以求才的狀況,深究其因為企業主過於以成本為核心,人員深覺受壓迫。
二急短單結合中長單外包與派遣公司協商將有助於雙方互利:筆者接觸乙間企業將物流中長單及作業員三個月短單結合一併委外,如此將有助於雙方互利而能穩定供應鏈。
三選擇派遣公司應考量延展性:如公司中長期需求大量人力時該公司具備相當能量協尋人才而非僅以轉進派遣考量成本及法令風險。
最後,筆者提出一個不同看法,或許人力派遣未能提供員工安穩工作機會,但實質上卻提供企業彈性政策及人員短期工作機會,更深入解決相當多無謂的社會勞資雙方爭訟成本,畢竟,台灣勞力市場相當成熟但經濟力已大不如前,許多企業堅持不裁員卻也不得不以人力派遣運用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議,或許,如此的政策有其不得不存在的價值,亦或許是勞資雙方的緩衝空間,無論如何,讀者將會看到此一趨勢,未來,相當比率的勞動人口,無可避免的,都將成為此趨勢的一員,與其消極對抗,不如藉由此方式增加本身競爭力...加油!!!